花蓮縣社區大學志工招募與服務辦法
一、宗旨
1.為有效運用人力資源,協助本校行政事務及社區服務推動,增加工作行政效率。 2.發揮個人專才,從事公益活動,豐富人生內涵。
二、招募對象
1.本校學員、社區民眾。
2.須年滿十八歲,具有服務之熱忱與愛心。
3.本校志工需依本校行政作業之需要,配合本校工作安排。
4.若於安排時間內無法前來,需於前一日告知社大人員,以調度替代人員(逾期3次則取消資格)。
三、招募日期:
即日起至額滿截止。
四、服務項目
1.校務行政: 社大辦公室行政相關事務,如:校園防疫作業體溫量測、招生及 開課期間教室引導協助、課程教學器材放置與點收、教室巡邏與清潔、學員下課時間開關門等各項行政事務。(需排班)
2.校務活動:校區活動策劃、活動人力支援、志工交流、聯誼參訪等活動。
3.社區服務:參與社區活動,如弱勢關懷、急難救助等。
五、服務時間
1.於本校上班時間內,依志工志願來校服務時間,給予適當之安排。
2.志工服務時間分為固定時間(行政志工)與機動時間(機動志工)兩種,依 工作性質及本校實際需求分配。
六、權利義務
1.志工為無給職。
2.志工服務時間應配掛識別證或穿著志工背心。
3.每次服務時數需簽到與簽退,記錄於志工服務紀錄冊,由工作人員認證。
4.參與每學期辦理之志工培訓課程及聯誼活動。
5.依本校行政作業之需要,配合工作安排。
6.若安排服務時間不克前來,需於前一日告知社大人員,以便調度人力(逾期三次,則取消志工資格)。
七、志工福利
1.志工在本校1年內服務滿36小時則自動繼續為志工,享有志工福利。
2.志工在本校1年內服務滿36小時,本校提供以下選課優惠回饋:
(1)免收註冊費100元。
(2)可享: (擇一)
(a)1學分課程折200元。
(b)2學分(或3學分)課程折500元。
(c)8學分課程折1000元。
八、審核機制
校本部審核志工報名表後,經電話或面談了解加入志工之期望後正式納用。
九、加入方式
1.親洽花蓮縣社區大學校本部,填寫報名表後並面談。
2.來電洽詢:03-8334439(晚上18:30~ 21:00)
十、其他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另行修訂。